對於不了解明天投票的人
其實我真的不再願意去多解釋
因為面對「不想聽」,「不願意聽」、「不想懂」,「不願意懂」,「不懂」,「不了解」的人
下面的話,我只能真心的說一次
1.明天投了同意,並不等於政府就特地修了一條所謂的「同性戀法規」
2.同上,同性戀,異性戀,雙性戀的基本都是人和愛,所以都享有最基本的人權,並不需要「特地」去修法來保障
3.愛,不分性別。我們都應該學會成為更好的人,更好的家長,而不是學會成會男人和女人
4.同性戀,是天生的,不是會傳染的也不是會被洗腦改變的
5.同性戀不等於多p,亂倫,雜交(通常看到這些不都是異性?!)
6.在愛之前,人人平等
我不會強迫任何人去投同意
因為那是你們的權利
但也請你們尊重每個人存在的意義和生存的價值
每一個人都有活著享受人權的權利
這是誰都無法剝奪的
如果硬是要剝奪,和殺人犯有什麼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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